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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3岁儿童玩具分级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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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0-3岁儿童玩具分级标准 |
岁及以下儿童的玩具,最重要的是应考虑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的噎塞和窒息危险。适合于3岁及以下儿童的玩具的部分特征:依玩具的类别排列:玩具娃娃:供手持或搂抱的身体柔软的婴儿娃娃或人物娃娃;填充的或“豆袋”类娃娃;形状简单(包括附件)的碎布娃娃或布娃娃;面貌简单、四肢关节处活动范围有限的轻型小巧的塑料娃娃。婴儿玩具:供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使用,能很容易地被小手握住、晃动、抓住、摇动发声或抱住的具。玩具车:外形简单结实的汽车、卡车、船或火车;以简单色调装饰,没有微细外形刻画并对车辆的具体牌子或型号没详尽描述说明,并且只要求简单的使用动作(例如滚动、翻倒、推动及放开)。动作玩具:供识别声音或图画用的简单动作玩具及惊奇动作玩具。早期学习玩具:供基础学习训练(例如字母、数字或图案)、简单的形体动作训练(例如转动轮子或旋钮),拉开和放开或根据大小分类等玩具(例如书和拼图)。软体的球或类似物品:供挤压、摇动、滚动或扔掷的柔软的、质量轻的球或类似玩具不适宜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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